標題 函轉瓜地馬拉外交部自即日起簽發之「文件證明書」改採數位化形式呈現事,請查照。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文書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5-23 00:00~2024-05-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23 14:08:18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承辦人:科員 劉融叡
電話:22289111#54114
電子信箱:ray11251125@tc.edu.tw

 

受文者:臺中市立大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高字第113004192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函轉瓜地馬拉外交部自即日起簽發之「文件證明書」改採數位化形式呈現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15日臺教文(一)字第1130050159號函辦理。
二、 瓜地馬拉外交部已於113年4月9日起,改以二維條碼(QR CODE)及電子簽章方式取代現行採用墨水簽章及使用官方用紙之文件證明書,民眾可於證明文件獲核發後,自行下載列印使用,爰未來經我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驗證之瓜國外交部文件證明書正本將為民眾自行列印之版本。屆時倘我國內要證機關有疑義,可逕讀取該文書所附之二維條碼或至瓜國外交部文件證明書查詢網址查詢(網址:https://minex-gob-gt.my.site.com/apostilla/s/consultaapostilla),以確認文件真實性等情。
三、 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外交部施易成先生,電話02-23432918;電子郵件:ricshih@mofa.gov.tw

 

正本: 臺中市政府一級機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除外)、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本府主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台中市私立明道普霖斯頓國民小學、麗喆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麗喆國民中小學、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慎齋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育仁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華盛頓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
副本: 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體育保健科、本局特殊教育科、本局高中職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