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教育部委請國立成功大學辦理「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3學年度第1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案,詳如說明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4-29 00:00~2024-05-0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29 08:39:42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9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39162號函辦 理。
二、 為透過社群共備活動精進課程設計,培育種子教師交流觀摩,教育部委請國立成功大學辦理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一) 計畫期程: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止(113學年度第1學期)
(二) 申請資格:
1、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之「美術」、「藝術生活」或「設計群」等藝術領域現職教師。
2、 國民中學藝術領域之「視覺藝術」美術教師。
(三) 本計畫課程申請類別分為設計教育課程及基本設計課程,113學年度以學期為單位申請課程及辦理核結,課程執行及經費說明如下:
1、 設計教育課程:開放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藝術相關領域教師申請,規劃至少6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補助3萬元。
2、 基本設計課程:開放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相關領域教師申請,學校需開設「基本設計」課程,規劃至少18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補助4萬元。
3、 113學年度第1學期為計畫銜接期,課程內容可以「六大構面」或「重大議題」為題,全新設計美感設計教育或基本設計課程;亦或是教師沿用自己歷年設計之課程、選用《美感行動誌》收錄課程,融入重大議題後提出申請。
三、 本市開放申請名額有限,請依中區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最後公告申請通過名單為準,並確實依照申請計畫「拾、申請程序」表定時間辦理,俾後續課程計畫報部及核定作業。
四、 請欲申請計畫之教師於113年5月16日(星期四)前將「課程計畫書」、「經費表」及「後續課程發展修正紀錄表」電子檔予中區美感教育基地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信箱(b969611@mail.ntcu.edu.tw)及本局承辦人信箱(jxes93318@gmail.com),並於113年5月23日(星期四)前,將用印完成之「課程計畫書」及「經費表」函報本局,逾期恕不受理。
五、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下列單位:
(一) 總計畫團隊學校(國立成功大學),專任助理:林文婷小姐,電話:02-23145-277,信箱:critade@ncku.edu.tw。
(二) 中區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陳依婷小姐,電話:04-2218-3387,信箱b969611@mail.ntcu.edu.tw。
六、 檢附「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3學年度第1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