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112)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5月2日,請查照。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事務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4-12 00:00~2023-04-19 23:50 更新時間: 2023-04-12 13:34:01
訊息內容

 

一、依據本府地方稅務局112年3月30日中市稅企字第1120500031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本府地方稅務局請各單位協助公告周知,本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因繳納末日(4月30日)適逢例假日及5月1日勞動節,繳納截止日順延至5月2日(星期二),另該局自即日起至6月3日止舉辦「牌照稅‧房屋稅 就這樣PAY」抽獎活動,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限內使用指定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納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5月繳納),即有機會獲得1萬元全聯禮券。宣導方式含海報、文字跑馬燈、短片,文字跑馬燈及短片資訊如下:
(一) 海報及傳單:請利用電子看板、電視牆或布告欄等設備廣為宣傳。
(二) 文字跑馬燈:登載內容為「1.112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囉!提醒您記得在5月2日前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更多資訊請上地方稅務局網站使用牌照稅專區查詢。2.使用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納使用牌照稅或房屋稅就能抽1萬元禮券,詳情請上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打客服專線22585000按1」。
(三) 網站、臉書或LINE連結宣導短片:宣導國語及英語短片連結網址分別為「https://youtu.be/KRaP0uwTvC4」及「https://youtu.be/WaXSDT96Vtc」。
三、檢附宣導海報電子檔(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