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4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訊息分類
防疫專區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李佩宜
日期起迄
2022-05-18 00:00
~
2022-05-2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5-18 08:51:09
訊息內容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A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刪除旨揭防疫規定對於各類場所(域)應配合實聯制之規範,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因應 COVID-19 疫情防疫措施及裁罰規定表(1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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