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本市自費快篩醫院提供教育人員專案服務資料
訊息分類 防疫專區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李佩宜
日期起迄 2021-08-23 00:00~2021-08-30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23 16:15:09
訊息內容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8月20日聯繫事項辦理。
二、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之規定,學校工作人員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首次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於醫療機構所做抗原快篩或PCR 檢測陰性證明。

臺中市自費快篩醫院資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