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要】臺中市立沙鹿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教科書遴選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設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4-21 00:00~2025-05-1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21 14:54:23
訊息內容

一、規則依據: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  「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及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之規定辦理。

(二) 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領有執照之教科書均可參加遴選(執照需在有效期限內)。審定執照需印於樣書背面。

 

二、注意事項:

(一) 審定書籍範圍:108課綱所有教育部審定版本的課本、習作、教師手冊、備課用書。

(二) 輔助教具說明:若有隨教材搭配之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三) 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日(五)16:00前。

(四) 樣書送達地點:行政大樓一樓自習室前 及 五樓面向中正街走廊桌上。

 

三、遴選方式:

(一)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票選與審查時間:114年5月5日(一)至5月16日(五)期間,各領域教師於教學研究會時段進行票選,並由教科書審查委員開會討論確認。

(三) 配合事項:書商代表請勿於上述期間至校園服務,且於遴選會議時,出版業者不得出席。

(四) 遴選結果將另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 經遴選採用之教材,須依市府教科書選用計畫及本校作業要點與時程辦理採購。

(六) 未入選之教材與教具,請於 114年5月23日(五)16:00 前由出版業者派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將由學校處理,不得異議。

 

四、聯絡資訊:

(一) 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 洪翊軒。

(二) 聯絡電話:04-26622163分機713。

(三) 聯絡地址:臺中市沙鹿區中正街1號。

 

五、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