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重要】臺中市立沙鹿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教科書遴選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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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設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4-21 00:00~2025-05-1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21 14:54:23 |
| 訊息內容 |
一、規則依據: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 「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及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之規定辦理。 (二) 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領有執照之教科書均可參加遴選(執照需在有效期限內)。審定執照需印於樣書背面。
二、注意事項: (一) 審定書籍範圍:108課綱所有教育部審定版本的課本、習作、教師手冊、備課用書。 (二) 輔助教具說明:若有隨教材搭配之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三) 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日(五)16:00前。 (四) 樣書送達地點:行政大樓一樓自習室前 及 五樓面向中正街走廊桌上。
三、遴選方式: (一)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票選與審查時間:114年5月5日(一)至5月16日(五)期間,各領域教師於教學研究會時段進行票選,並由教科書審查委員開會討論確認。 (三) 配合事項:書商代表請勿於上述期間至校園服務,且於遴選會議時,出版業者不得出席。 (四) 遴選結果將另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 經遴選採用之教材,須依市府教科書選用計畫及本校作業要點與時程辦理採購。 (六) 未入選之教材與教具,請於 114年5月23日(五)16:00 前由出版業者派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將由學校處理,不得異議。
四、聯絡資訊: (一) 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 洪翊軒。 (二) 聯絡電話:04-26622163分機713。 (三) 聯絡地址:臺中市沙鹿區中正街1號。
五、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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