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中市文昌公廟113年文昌盃中、小學藝文競賽 。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9-03 00:00~2024-09-1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03 14:38:44
訊息內容

實施辦法:

一、文昌盃藝文競賽執行計畫:

 1.時間:113年10月4日(五)報名截止。

 2.比賽時間與地點:

  113年10月19、20日(六、日)現場進行競賽。

(1)作文競賽:10月19日(六)上午10:00~中午11:40。

於臺中市萬和國中(台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885號)。

(2)書法競賽:10月19日(六)下午14:00~下午15:00。

於臺中市萬和國中(台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885號)。

(3)寫生比賽:10月20日(日)上午9:00~中午12:00。

 於文心森林公園(台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9)。

 3.參賽資格:

 (1)作文,分為二組(國中組、國小組)不限年級。

 (2)書法、寫生比賽各兩組:

         國中組(不限年級)、國小組(不限年級)。

 4.報名方式/比賽用紙:

  (1).作文、書法、寫生競賽:

      函請臺中市各學校推薦比賽,請於10月4日前向台中市文

      昌公廟提報參賽者名單。需完整填寫姓名、班級、聯絡電話指

      導老師等資料。請以A.或B.擇一 傳真E-mail或郵寄方式

      報名

  A.電話:04-23823535   傳真:04-23806253。

  電子郵件:sgf.mail@msa.hinet.net署名藝文競賽報名。

  郵寄:408 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632號 黃先生收。

  B.台中市文昌公廟  台中市南屯區文昌街100號顏小姐收。

    電話:04-23891827   傳真:04-23819590。

    電子郵件:service@wcgt.org  

  *採現場發送比賽用紙及參加獎文昌筆組壹組。

5.頒  獎:將公佈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暨本廟所屬網站及各別通知

          、並擇日於臺中市南屯區萬和宮萬和大樓二樓會議廳

          (毓德堂)頒發市長獎狀暨獎金以資鼓勵。

6.評選辦法:由主辦單位及專業老師群共組成評審團。

每份作品由各個評審老師打上分數,取總分較高者為入選,以示公正。

7.本實施計畫經臺中市政府核准後,分函臺中市各國中、小學校依計畫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研修之。

8.得獎作品將展覽於台中市文昌公廟一樓文昌館,歡迎學校組隊參觀。

9.為確保比賽公正性,參賽作品正面均不得留下參賽者資料,需於作品背面填寫學生基本資料(包括年級、姓名、學校、電話、指導老師、類別等),請參考附件,浮貼於參賽用紙背面。

     活動服務電話04-23823535#13黃先生

作文比賽-現場寫作

    1.稿紙規定:25cmX20cm規格稿紙。

    2.字數規定:國中組1000~1500字以內。

國小組800~1000字以內。

    3.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4.作文題目:作文題目採現場公佈。

5.國中、小學各組獎項:

第一名1位 獎金6,000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2位 獎金3,600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3位 獎金2,600元整,獎狀乙紙

佳 作10位 獎金1,000元整,獎狀乙紙

書法比賽-現場書寫

1.宣紙規定:國中、小組皆統一以四尺宣紙四開(約68cmX34cm)書寫,採由右至左直書,作品不得落款,須浮貼報名表於作品背後。

2.書法主題:由主辦單位現場公佈。

3.比賽用紙:由現場提供,學生書寫完後需自行清理周邊環境。

4.各組獎項:第一名1位 獎金6,000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2位 獎金3,600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3位 獎金2,600元整,獎狀乙紙

佳 作10位 獎金1,000元整,獎狀乙紙

寫生比賽-現場書寫

1.圖紙規定:作品以四開圖畫紙(37cm×52cm)為標準

須浮貼報名表於作品背後。

                               2.比      賽用紙 : 於文心森林公園(台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9)

               報到時領取比賽用紙及繳交作品。

3.寫生用具:需自行準備,學生寫生完後需自行清理周邊環境。

  4.寫生地點      : 於文心森林公園(台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9)。

       5.各組獎項:第一名1位 獎金6,000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2位 獎金3,600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3位 獎金2,600元整,獎狀乙紙。 

佳 作10位 獎金1,000元整,獎狀乙紙。

※:備 註:

 

1.如有代筆、抄襲或不符合規定者,經發現後將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

2.本次比賽參加作品,屬主辦單位所有,並得印刷於本廟文宣書籍,

  將擇期進行展示,不另行退還。

3.所頒發入選作品獎金,應認屬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廿三款規定之稿費收入。

                             (財政部74/09/06台財稅第21714號函)

陸、頒獎典禮設計:

1.時間:113年11月16日 (六)上午10時。

2.地點:臺中市南屯區萬和宮萬和大樓二樓會議廳(毓德堂)

3.新聞焦點:本屆113年文昌公廟藝文競賽,期許參與人數以及作

  品素質上提升,因此更需藉由大型的表揚頒獎典禮,來鼓勵學生

  參與以及肯定其對於藝文的造詣,使無數歷史文化瑰寶,得以影

  響著世人的日常生活。以發揚固有文化,參贊教化並落實教育之

  根本,針對國中小學作文、書法及寫生等優秀作品,特別辦理

  113年第31屆文昌盃藝文競賽頒獎典禮,恭請盧 市長及教育局長、

  民政局長等長官蒞臨會場並頒發各組第一名學校獎盃、各組得獎

  第一名學生之指導老師獎狀暨優勝者獎狀及獎助學金,表揚學子

  們在作文、書法、寫生學習上的優秀表現。

4.流程:

 10:00~10:05 主持人開場。

 10:05~10:20 市長、貴賓致詞。

 10:20~10:40 頒發作文、書法、寫生組第一名學生獎狀、獎金。

 10:40~10:50  頒發各組第一名學校獎盃。

 10:50~11:00  頒發各組第一名學生之指導老師獎狀。

 11:00~11:20  頒發作文組獎狀、獎金(第二、三名及佳作)

 11:20~11:40  頒發書法組獎狀、獎金(第二、三名及佳作)

 11:40~12:00  頒發寫生組獎狀、獎金(第二、三名及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