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12 學年度第2 學期生活教育競賽實施辦法辦理●返校打掃注意事項:1.返校打掃時間:8:30~10:30,集合地點:風雨操場。2.返校打掃一律穿著學校運動服,否則以缺席論。3.返校打掃完成工作者,每次將登記2 小時服務時數【登錄在113 學年度第1 學期】。不確實者經逕行罰掃或不予登錄。4.因故無法到校打掃者,請自行利用表內其他班級返校時間進行打掃,學務處不再另行通知。5.參與校內舉辦之營隊、輔導課、校隊訓練者,遇到與返校服務學習時段衝突者,則無須進行打掃,但非衝突時間,請務必出席打掃。6.寒暑假返校為重大集會,凡未依規定返校服務、無故未到者,該期間內未補齊該來次數,未到一次,記發警告乙次(以次數記罰)。7.返校打掃表如附件,同時由發放QRcode資訊於暑期注意事項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