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資優鑑定】複選報名注意事項(6/14前報名)
訊息分類 特教組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6-12 00:00~2024-06-19 23:50 更新時間: 2024-06-12 13:00:38
訊息內容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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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選通過標準:團體智力測驗得分及學科成就測驗國文及數學之成績均達百分等級93 以上者。
二、複選報名注意事項(逾期不受理):
(一) 初選通過且經各就讀國中承辦單位審查通過者,始具備複選報名資格。
(二) 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請學生或家長於113 年6 月13 日(星期四)前至線上報
名系統點選複選報名,確認資料無誤後自行列印「臺中市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
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報名表」後簽名,於各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時繳交。
(三) 各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時間:113 年6 月14 日(星期五)。
(四) 各國中校內個別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


三、複選報名時請攜帶下列資料:
(一) 「臺中市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報名表」 (請至線上報
名系統自行列印後簽名)。
(二) 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1,500 元整 (中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
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之子女,免收報
名費;請附上簡章規定之相關佐證資料)。


四、複選鑑定日期:113 年6 月29 日(星期六)。
(一) 鑑定時間於實際核發之「複選鑑定入場證」上註明。
(二) 複選試場別及鑑定梯次別由線上報名系統隨機抽籤決定,不得有異議。
五、請報名鑑定學生或學生家長於113 年6 月26 日(星期三)起自行至線上報名系統列印「複選鑑定入場證」,鑑定當日請自行攜帶至鑑定試場,不另寄發。
六、複選鑑定地點:同初選鑑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