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沙鹿國民中學113學年度教科書遴選注意事項
一、規則依據: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 「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及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之規定辦理。 (二)、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領有執照之教科書均可參加遴選(執照需在有效期限內)。審定執照需印於樣書背面。
二、注意事項: (一)、審定書籍: 108課綱所有教育部審定版本的課本、習作、教師手冊、備課用書。 (二)、若有隨教材搭配之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三)、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26日(五)16:00前。 (四)、樣書送達地點:行政大樓一樓自習室前、五樓面向中正街走廊桌上各一套。
三、遴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113年4月29日(一)至5月10日(五)期間,各領域教師於教學研究會時段票選,並由教科書審查委員開會討論確認。亦請書商代表於113年4月29日(一)至113年5月10日(五)期間勿至校園服務。 (三)、遴選會議時,出版業者不得出席。 (四)、結果另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經遴選採用者,仍須依市府教科書選用計畫與本校作業要點及時程相關規定辦理採購。 (六)、未入選之教材與教具,請各出版業者於113年5月17日(五)16:00前派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處理,不得異議。 (七)、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 楊宗儒。 (八)、聯絡電話:04-26622163分機713。 (九)、聯絡地址:臺中市沙鹿區中正街1號。 (十)、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