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國中資優鑑定簡章(113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訊息分類 特教組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1-06 00:00~2024-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06 10:04:54
訊息內容

一、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已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

二、旨揭簡章如附件

 

此為113學年度入學新生之資優鑑定簡章,是否具備報名初選資格請詳閱簡章內容(節錄如下)或向目前就讀國小詢問,謝謝。

鑑定報名資格
一、 初選:
(一) 應符合下列三項報名資格其中之一:
1. 通過本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之應屆畢業生,須持續接受資賦
優異教育相關服務,且 113 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2. 通過本市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之應屆畢業生,且
113 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3. 具有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業生六年級第一學期之國語、數學及自然與
生活科技三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T 分數,計算至小數點第
4 位,第 5 位四捨五入)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 15%(扣除上述第 1 項資優
學生人數),且 113 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流程:
初選線上報名(113/3/8-4/2)各國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協助檢視報名資料(期程依各國小自訂)113/4/21至本校新生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