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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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3-11-21 00:00~2024-05-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21 09:33:29 |
訊息內容 |
交通部於111年11月28日發布「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自111年11月30日起,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為電動自行車)正式納管,2年內(113年11月29日前)車輛須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始可上路騎乘,也須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