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相關規定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3-11-21 00:00~2024-05-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21 09:33:29
訊息內容

 

交通部於111年11月28日發布「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自111年11月30日起,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為電動自行車)正式納管,2年內(113年11月29日前)車輛須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始可上路騎乘,也須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請佩戴安全帽,並遵守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