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大陸委員會宣導「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及檢送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2-10 14:50~2026-03-31 14:50 更新時間: 2025-12-10 15:10:45
訊息內容
  • 陸委會114年7月28日「研商建立各機關(構)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會議決議,並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建置「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
  • 另「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及「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亦均修正,並自11511日軍公教人員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正式施行後,應依新版範圍表及具結書辦理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