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告】重申務必遵守兼職法令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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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助理員 張慈芸 |
| 日期起迄 | 2026-03-25 15:30~2027-04-01 15:30 更新時間: 2026-03-25 15:33:20 |
| 訊息內容 |
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管理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及相關兼職函釋或問答集(QA)等規定,業明定兼職範圍、限制、申請程序、核准條件以及下班時間得從事之行為與限制等相關事項,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