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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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獎助學金專區 |
| 公告單位 | 幹事(教) 楊鎮坤 |
| 日期起迄 | 2026-02-25 11:20~2026-03-17 11:20 更新時間: 2026-02-25 11:20:03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本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各組成績之標準如下: 國民中學組: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 三、本要點之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名額及金額如下: 國民中學四百五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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