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114年12月19日考綜字第1140002615號函辦理。 |
| 三、 |
學科能力測驗為各大學校系招生之重要依據,向為社會所關注,敬請本府相關單位協助事宜如後: |
| (一) |
考試期間請調派員警協助維護各考區分區考場周邊之交通與秩序。 |
| (二) |
考試期間請避免考場周邊之村(里)辦公室使用麥克風、廣播等器材影響應試環境。 |
| (三) |
考試期間考場周邊暫停施工,避免噪音干擾考場。 |
| (四) |
考試期間鄰近考場周邊,若有慶典、遊行、園遊會、廟會等活動使用麥克風、廣播等器材或施放煙火爆竹等,請轉知相關單位配合柔性勸離,以免影響考試。 |
| (五) |
請行經考場周邊之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於考試當日試前及試畢,配合加開車班以利考生應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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