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內政部轉知媒體報導114年12月11日苗栗縣某住宅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5名大學生送醫一案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教組長 游志偉
日期起迄 2026-01-02 12:10~2026-02-28 12:10 更新時間: 2026-01-02 12:13:04
訊息內容

旨案據媒體報導,5名大學生同租一層3房,疑因瓦斯熱水器安裝位置不當及通風不良,致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鑑於入冬後為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高峰期,為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提醒學生注意居住環境安全,並強化其自我診斷危險因子之能力。

相關宣導影片、圖卡及教材,請至消防防災館網站下載運用(https://www.tfdp.com.tw),以提升學生防制觀念及居住(賃居)處所之自我安全檢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