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間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說明」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張慈芸
日期起迄 2025-11-06 13:00~2026-11-13 13:00 更新時間: 2025-11-06 13:05:50
訊息內容

配合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間請假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1. 新增身心調適假,併入事假按比例可請日數。
  2. 初任人員之休假,自115年起按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3日。

其餘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