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有關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張慈芸
日期起迄 2025-10-14 15:30~2027-10-21 15:30 更新時間: 2025-10-14 15:36:17
訊息內容

此次樺加沙颱風為東部地區帶來豪大雨,造成花蓮、臺東等地嚴重災損,考量受災區域多有高齡獨居長者,其子女因工作地點遠離家鄉無法即時返鄉協助,如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視實際需要於15日範圍內從寬認定並予以停止上班(課)登記:

(一)清理天然災害所造成之普遍性災害者。
(二)配偶、直系親屬有重大傷亡或失蹤者。
(三)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居住之房屋受災倒塌、危險或遭重大損失者。
(四)災情已達停止上班上課基準,因通訊中斷無法聯繫者。
(五)其他因地形、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困難,影響通行、上班安全或有致災之虞者。

另從寬認定予以停止上班登記,有關教學工作疑義部分,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40114092號函辦理,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