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教科書選用辦法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設備組長 羅文璟
日期起迄 2025-03-31 00:00~2099-04-07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31 12:51:32
訊息內容

壹、依據:

本細則依據「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暨採購作業注意事項」 及「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成立細則訂定之。

貳、目的:

為利教科圖書選用作業進行,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選用適合本校課程及學生使用之教科圖書。

參、主辦單位: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

肆、承辦單位:本校教務處

伍、作業內容說明:

一、網路公告:通知各教科圖書出版公司有關本校遴選教科書之作業流程。

二、報名:各教科圖書出版公司上網得知本校公告或收到通知後,自行決定參加本校遴選作業與否; 如決定參加,需回函或傳真報名表。惟超過報名截止當日,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教科圖書樣書展示:依據102年2月4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05535號文:「各校僅可就審定通過之教科圖書樣書進行選書作業,且應就教科書之內容進行評選,不應將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參考書籍及其他用具、物品等納入」。報名參選作業之出版公司,請於選書時間前將所有「樣書」送交本校相關教師或領域召集人參閱。

四、動態教科圖書說明會:依據府教學字第09202209000函:「請減少或避免要求教科書出版業者派員出席教科書選用說明會」。原則上不舉辦動態教科書說明會,各領域仍有需求,得自行決定是否邀集辦理,唯必須僅遵只能針對「教科圖書之內容」做進一步的說明。

五、教科圖書選用會議及議決流程:

(一)成立教科圖書選用小組:成員包括相關處、室主任、組長、領域(學科)召集人、學年代表、各任教該科(領域)之教師及家長會代表。另成立各領域教科圖書選用初選小組,成員包括各領域(學科)召集人、學科教師代表,至少三人以上組成初選小組,並互推一人擔任召集人,由教務(導)處統籌相關事宜。若該領域教師不足三人,由教務處推薦名單,校長遴選合適教師,被遴選教師得跨領域擔任初選委員。

(二)選用程序

   1.提供教科圖書資訊:由設備組提供所有版本教科圖書資訊,以利於評選。教科圖書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及其他相關物品,不得納入評選項目。

   2.舉辦教科圖書展示會:由設備組邀集所有書商展示教科圖書及習作。

   3.由各領域教科圖書選用初選小組召集人召集各小組成員,就所有版本教科書之內容、取材、順序、編排、字體、紙張、印刷……等相關事項詳加討論後,敘明選用版本順位、選用成員選用過程及評選決議,作成會議記錄,交設備組彙整。

   4.評選結果會議記錄經教科圖書選用小組審查通過後,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再交由設備組辦理採購事宜。由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由各領域教師組成,其中曾參與各版本教科圖書編審或試用之人員不得擔任委員會成員)召開,由出席會議的委員進行無記名投票,採多數決,決定114學年度教科圖書使用之版本。

六、注意事項:

  1.選用作業一學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辦理時間為每學年度第二學期。

  2.各領域教科圖書選用初選小組應選用教育部審定合格具有效期限內執照的教科書。

  3.各領域教科圖書選用初選小組評選教科書時,以三年一貫採同一版本之教科圖書為原則;未選用同一版本者,應考量學生學習之延續性及銜接必要性。有特殊需求或依前項規定選用教科圖書有困難者,應敘明理由,並考量教材銜接問題,編撰銜接教材及安排銜接教學時間與銜接補救措施等,報教育局備查。

  4.選用教科書應把握時效,於每年五月起辦理選書,六月底前辦理完成。

  5.現任或曾為各版本教科圖書編審或試用之人員,不得擔任小組成員。

  6.每學年度應召開教科圖書選用檢討會議,作為次學年度選用教科圖書之參考。

 

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教科書選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