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政風宣導]「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採購案件機密維護措施實施要點」停止適用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林丘薇
日期起迄 2024-05-24 00:00~2027-05-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24 15:35:37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採購案件機密維護措施實施要點」自即日(113年5月22日)起停止適用

查旨揭採購案件機密維護措施實施要點,因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七條、其施行細則第七十五條、第七十六條及其相關子法 (如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六條、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第三點等)、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保密措施一覽表、文書處理手冊第四十九點至第七十六點等已另有規定,爰已無規範之必要。

詳如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