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2學年度臺中市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設備組長 楊麗親
日期起迄 2024-02-05 00:00~2025-02-1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05 09:54:53
訊息內容

主旨:檢送112學年度臺中市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國立臺灣科學
教育館112年12月20日科實字第11202006172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重要內容摘要如下:
(一)科展線上報名系統線上說明會:
1、時間:113年2月22日(星期四)14時至16時。
2、對象:各校科展承辦人務必出席。
3、內容:科展新網站報名方式及科展重要事項。
4、線上會議室網址以及相關資訊將另案函文予各校。
(二)報名事項:
1、國中小組:班級數24班以下(包含24班)學校自由參
加,其餘各校自由選擇科別,至少參展一件,學校送
件總數不設上限。
2、高級中等學校組:自由參加。

(三)報名日期:113年3月12日(星期二)至113年3月19日(星期
二)。
(四)作品審查:
1、作品說明書上傳檔案命名範例(學年度-組別-科別-作
品名稱)如下:
(1)112-國小組-數學科-循環小數萬花筒
(2)112-國中組-數學科-循環小數探秘
(3)112-高級中等學校組-數學科-循環小數
2、113年3月21日(星期四)17時前,將作品送件至西區忠
孝國小(國中小組)及臺中女中(高級中等學校
組),初審結果將於113年4月9日(星期二)17時前發布
於本局全球資訊網及本市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網站,請
各校自行上網查詢,並依規定時間(113年4月23日)參
加複審。
3、通過初審作品於113年4月23日(星期二)進行複審,評
審結果將於113年4月24日(星期三)17時前公告於本局
全球資訊網及本市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網站。
(五)注意事項:
1、國小組及國中組「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調整如
下:
(1)調整「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生物科技/食品科
學)」。
(2)新增「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含化學工程/環境科
學)」。
2、參賽作品須同意進行『科展作品比對系統』檢核,若

經查處有仿製、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或以不同作者持同
一件作品(或相似度極高)等違反研究倫理情事屬
實,將函知全國科展主辦單位備查。
3、作品安全檢查,請於113年4月22日(星期一)20時前自
行至本市科展網站查看結果。未通過安全檢查之作品
請於複審113年4月23日(星期二)8時至8時45分前更
正,未更正之作品禁止參加複審。
4、複賽 (4月23日)為保護複賽作品免受他人影響,比照
全國科展規定,僅開放8時至8時45分前未通過安審隊
伍入場,不開放現場練習及放置物品。若需攜帶器
材,請於檢錄入場時,經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檢查,符
合安全規定者始得攜入。
5、評審期間每件作品全體作者應到場說明並回答評審委
員問題,無故不到之作者予以除名。
6、如發現參展作品係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或以不同
作者持同一件作品(或相似度極高)參展等違反學術倫
理,且經評審委員會查核屬實者,應取消其參展資
格。對已得獎者除應撤銷其所得獎勵並追回已發之獎
金、獎狀、獎品外,並應對該作品之作者及指導教師
酌予議處。
7、參展之作品應由學生親自製作,集體創作中未參與工
作者不得列報為參展作品作者,指導教師不得代為製
作,如實際未指導之教師亦不得列報,如違規定,經
查證屬實者,除不予獎勵外,並予以議處。
8、本市薦送全國科學展覽會之優勝作品,不得更改參展

作品及作者相關基本資料。作者對原作品相關內容資
料有修正者,應於全國科學展覽會報名前,函報臺中
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始得為之。
(六)頒獎典禮:113年4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時開始依序報
到、彩排,10時20分正式開始,假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國際會議廳紅廳)舉行。
三、若有相關疑問,可逕洽以下人員:
(一)國中小組:西區忠孝國小教務處教學組長或教務主任,
電話04-22242161轉711或712。
(二)高級中等學校組:臺中女中教務處設備組長或幹事,電
話04-22205108分機206或213。
四、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或補充事項,得隨時公告說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