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配合銓敘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宣導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有關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納保規定已於112年9月30日屆期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楊靜雯
日期起迄 2023-11-02 00:00~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02 10:45:19
訊息內容

配合銓敘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宣導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有關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納保規定已於112年9月30日屆期,凡自112年10月1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保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或勞保老年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但渠等如曾具國保年資者,於年滿65歲時仍得依國民年金法第30條規定請領國保老年年金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