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3年度起所有參賽選手參加教育部體育署主辦之中等以上學校全國性運動賽會應先取得通過運動禁藥測驗證明方可報名 |
訊息分類 |
學生活動和競賽 |
公告單位 |
體育組長 王家偉 |
日期起迄 |
2023-09-12 00:00~2024-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12 08:25:38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9月6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35467號函辦理。 |
二、 |
為強化學生運動員運動禁藥相關知能,以保障學生運動員進行運動禁藥檢測實施之相關權益,自113年度起,教育部及教育部體育署主辦之中等以上學校全國性運動賽會(包括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及各項學生運動聯賽)之參賽選手,應先於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所建置之線上學習平台進行學習,完成測驗及取得運動禁藥測驗通過證明(不限題庫等級),始得報名相關賽會 。 |
三、 |
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所建置之線上學習平台網址:https://elearning.ctada.org.tw/ |
四、 |
本案涉及學生參賽權益,請各校配合宣導及督促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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