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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民國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楊靜雯
日期起迄
2023-07-07 00:00
~
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7-07 11:25:22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函
銓敘部函
考試院、行政院令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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