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函轉教育部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請假出國之相關規定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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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助理員 楊靜雯 |
| 日期起迄 | 2023-05-26 00:00~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26 16:41:59 |
| 訊息內容 |
一、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略以,疫情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本市各級市立學校教職員工非因公出國請假程序,回歸各服務學校差勤管理流程辦理,由各校通盤考量本權責准駁。 二、查本校同仁申請出國之差勤管理流程,為填具紙本出國請示 單後,依序由職務代理人、單位主管、教務處及本室審核, 經校長核准後,再於差勤系統完成請假程序。出國相關表單 均置於人事室雲端資料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