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亡故,其遺族支領月撫卹金之發給時間點,應自教職員亡故之次日起發給月撫卹金及每月加發之未成年子女撫卹金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楊靜雯
日期起迄
2023-05-23 00:00
~
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23 11:13:36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
教育部書函
依教育部書函略以,留職停薪期間死亡之教職員(非借調依法銓敘審定之公務人員者),其遺族支領月撫卹金之發給時點,應自教職員亡故之次日起發給月撫卹金及每月加發之未成年子女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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