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關於民國112年3月30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下稱兼職同意辦法),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同日廢止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楊靜雯
日期起迄 2023-04-28 00:00~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4-28 09:17:04
訊息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