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關於民國112年3月30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下稱兼職同意辦法),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同日廢止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楊靜雯
日期起迄
2023-04-28 00:00
~
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4-28 09:17:04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函
考試院、行政院令
考試院令
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pdf
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pdf
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pdf
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pdf
公務員兼職申請書範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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