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約僱人員之離職程序,除僱用契約另有規定外,參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2條之1規定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楊靜雯
日期起迄 2023-03-22 00:00~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22 14:05:07
訊息內容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略以,約僱人員係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及第6條規定,以行政契約定期進用之人員,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及準用對象。茲為保障是類人員生涯規劃或個人意願行使不於政府機關任職之權利,爾後是類人員離職程序除僱用契約另有規定外,請參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2條之1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