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解釋令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楊靜雯
日期起迄 2023-02-08 00:00~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2-08 14: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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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內勞動部解釋令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之規定中,「每日」包括出勤之工作日、休息日及休假日,並自112年1月1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