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中市遙控無人機公告區域第三次修正一案01
訊息分類 學校法規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嚴國誌
日期起迄 2020-10-14 00:00~2030-10-21 23:50 更新時間: 2022-04-12 08:43:20
訊息內容

:有關本市遙控無人機公告區域第三次修正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交通局109年10月8日中市交運字第1090053690號函辦理。
二、本市遙控無人機第二次修正公告業於109年9月28日發布(附件1),公告資料及區域詳細座標位置請至本府交通局
網頁(https://www.traffic.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線上查詢/遙控無人機禁飛場域查詢,圖資請至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https://drone.caa.gov.tw)查詢。
三、為配合民航局圖資更新期程,近期將辦理第三次修正公告事宜,如有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新增、刪除或修正需求,請逕復本府交通局,並於109年10月28日前依所附電子檔格式提送資料(附件2),依發文日期如已逾期將退回不予受理,請俟下一次更新週期重新提送;如無新增、刪除或修正之需求無需回復。
四、有關附件2之位置點地理座標請依照世界大地測量系統-1984(WGS-84)為參考基準,請以「度分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