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本件校內收件:9/16(一)前。
來文訊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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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助理員 陳OO 電話:(04)22289111*54212 |
附件: |
實施要點、申請表、申請表特殊狀況 (387040000E_1130072056_ATTACH1.pdf、387040000E_1130072056_ATTACH2.pdf、387040000E_1130072056_ATTACH3.pdf) |
主旨: |
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網路申報期間自1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請各校協助轉知所屬原住民學生辦理申請助學金,請查照。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8月21日原民教字第1130043959號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依上開要點第7點第1款規定,申請本助學金,應於每年9月30日前填具申請書,向就讀學校申請。 |
三、 |
請轉知貴校所屬原住民學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前至本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https://cip.ntcu.edu.tw/home)線上申請,俾利學生、家長及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
四、 |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父母)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50萬元以下者。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 (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
五、 |
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500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
六、 |
請承辦老師務必核對申請學生姓名、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姓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身份證字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分註記,以利審核及勾稽作業之執行。 |
(一) |
原在新學年度系統會恢復登入密碼與學校代碼相同,現行 因資通安全執行之考量,故將「不再重新設定」。 |
(三) |
請各校業務交接時,新承辦人需至系統更新「新承辦人員 之相關資料」及「變更密碼」。 |
八、 |
請各校確實於9月30日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申請表及學生簽單分別成冊,並依學校案件流水號排列順序,於期限內送至中心承辦學校臺中市立大華國民中學: |
(一) |
申請表(111學年度起申請表已有更新版, 請使用更新之申請表,並將主要照顧者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黏貼申請表背面,且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 |
(二) |
學生簽單(列印前,需在系統完成學生申請資料輸入,再由系統申請文件管理-列印-學生簽單印出,上、下學期都需要請學生親自簽名或蓋章。)。 |
九、 |
使用特殊狀況表申請表者,需有以下情況,如父母失聯、不負照顧養育責任或父母入獄,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況。請各校本權責審核用印,可作為替代該生證明文件之用。 |
十一、 |
本案聯繫窗口臺中市立大華國民中學教務處註冊組(連絡電話:....略 |
十二、 |
旨揭助學金申請日期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相關申辦作業及書表下載,請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助學金申請暨核發作業網站(網址:https://cip.ntcu.edu.tw/home)辦理,並得參考網站內提供之助學金申請說明及系統操作影片。 |
正本: |
市立完全中學、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本市私立國民中學、臺中市私立育仁國民小學、台中市私立明道普霖斯頓國民小學、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慎齋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華盛頓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臺中市立啟聰學校、臺中市立啟明學校、臺中市私立磊川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臺中市私立華德福大地實驗教育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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