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退休所得重審相關】有關退休金調整後發放事宜,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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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行政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6-16 13:10~2026-08-31 13:10 更新時間: 2026-06-16 13:11:39 |
| 訊息內容 |
【112年之前退休的公教人員】 1.調整後新的月退休金,預計於115年8月1日起按月發放。 2.114年12月28日至115年7月31日應補發之差額,至遲會於115年8月1日完成補發。 3.本次重行審定結果係依「112年度替代率」計列並核算每月退休所得,另針對退休先進曾調薪部分(111年7月1日調整2%、113年1月1日調整4%),會以重審之每月退休所得為「基準」,再依各該退休人員退休生效日進行調整計算。 4.重點:115年7月1日入帳還會是原本的金額、115年8月1日起就會是調整後新的金額了。
【112年退休的公教人員】 1.多數人金額不會有異動,即115年8月1日之後不會有調升情形(還會是目前的月退休金金額)。 2.重審前後有何差別?:不會逐年遞減退休金了(除非112至118年之月退休金都是一樣的金額)。
【113年之後退休的公教人員】 1.所得替代率雖然提高(回復到112年),但屆時多數人金額不會有異動(因核定金額未增加,且金額在退休所得上限內),即115年8月1日之後不會有調升情形(還會是目前的月退休金金額)。 2.重審前後有何差別?:不會逐年遞減退休金了(除非113至118年之月退休金都是一樣的金額)。
所發放之重審通知書,人事室均逐筆核對每筆基準。屆時調增的部分,人事室亦會詳細核對,請退休先進放心。
以上為簡要整理說明,實際狀況仍應以個案情形論定。
未盡事宜敬請退休先進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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