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規劃辦理115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
訊息分類 教師研習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1-09 17:10~2026-01-16 17:10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26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3743號函辦理。
二、旨案課程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分,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及「原住民族教育實踐課程」,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由各師資培育大學規劃。
三、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鼓勵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參與。
四、請貴校調查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需求,並請於115年1月15日(星期四)前將附件「需求及薦送表」以電子郵件寄至fan1209@taichung.gov.tw(寄送後請電洽承辦人確認),俾利本局彙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