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114年9月17日(114)中市教職字第1140000097號函辦理。 |
| 二、 |
研習目的:透過處理流程及實務分析交流,提供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使各校教評會於審議教師案件時,能正確運用新修正教師法相關法制,並兼顧程序與實質正義,避免造成行政程序違誤。 |
| 三、 |
研習主題:簡介新修定教師法歷程與重點、學校教評會運作規範與實務探討。 |
| 四、 |
研習時間:1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40分。 |
| 六、 |
參加對象: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或推派之教師代表、學校教評會委員(名額80名)。 |
| 七、 |
研習計畫詳如附件,研習報名請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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