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依據「114學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辦學說明會應行注意事項」,候選人拜訪學校時請向本校人事室公開登記。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4-21 00:00~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21 09:16:14
訊息內容

一.依據「114學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辦學說明會應行注意事項」:

第二條:校長遴選辦學說明會由各校人事室為聯繫之單一窗口,相關處室協辦。候選人拜訪學校時必須向學校人事室公開登記。

第九條:說明會由工作小組負責,校內各處室協助辦理,為避免私相授受,校內任何個人、團體與候選人之間不得在校外私下接觸,經查明屬實,提遴委會討論及審議。

第十條:候選人不得接受邀宴、不得私下拜訪、不得單獨接觸學校浮動委員,另到校拜訪的時間須在學校辦理辦學說明會之前,於學校辦理辦學說明會後不得再到校拜訪或接觸。

二.以上敬請本校同仁及相關人員配合辦理。

三.本校人事室電話:(04)26833721轉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