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1-06 08:00~2026-01-13 08:00 更新時間: 2026-01-06 08:16:28 |
| 訊息內容 |
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二、依教育部114年12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5451號函辦理。
三、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督管轄屬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另請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四、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本署校安中心, 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 聯絡方式如下: (一)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二)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