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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教網中心「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 |
| 訊息分類 |
一般公告 |
| 公告單位 |
資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1-21 15:00~2025-12-19 15:00
更新時間: 2025-11-21 15:02:53 |
| 訊息內容 |
| 一、 |
本中心為統一管理本市所轄學校教職員生使用之行政帳號(@tc.edu.tw)及學習帳號(@st.tc.edu.tw),於 114 年 10 月 14 日例行會議審議通過新版「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附件1) |
| 二、 |
新版規範整併行政帳號與學習帳號管理,並明訂服務用途僅供校務行政及教育學習使用,且新增帳號停權機制(90 日停權、120 日刪除)、空間使用上限(教職員 30G、學生 20G)及申復流程等內容;相關異同比較如附件對照表(附件2) |
| 三、 |
原「學習帳號使用規範」肇訂於 111 年 5 月 17 日,因部分條文已不符現行帳號管理政策及服務運作需求,爰自本公告日起廢止之。 |
| 四、 |
本規範經本局相關會辦單位審酌意見後修訂完成,請各校依規範內容辦理帳號管理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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