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行政院訂定「一百十四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自114年10月2日生效;教育部訂定「一百十四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並自114年10月29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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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校內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11-10 16:30~2026-02-28 16:30 更新時間: 2025-11-19 14:33:37 |
| 訊息內容 |
一、依臺中市政府114年10月9日府授人給字第1140305685號函及本府教育局同年月30日中市教人字第1140102592號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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