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訊息分類
校內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5-28 00:00
~
2030-06-0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25 16:42:07
訊息內容
一、依臺中市政府114年5月9日府授人給字第1140127492號函及本府教育局同年月15日中市教人字第1140043974號函辦理。
二、請詳閱附件。
387040000E_1140043974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40043974_ATTACH2.pdf
387040000E_1140043974_print.pdf
387210000A_1140127492_ATTACH1.pdf
387210000A_1140127492_ATTACH2.pdf
387210000A_1140127492_pri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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