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
訊息分類
校內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4-21 00:00
~
2030-04-2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25 16:43:48
訊息內容
一、依本府教育局114年4月15日中市教人字第1140027963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387040000E_1140027963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40027963_ATTACH2.PDF
387040000E_1140027963_pri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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