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經標局)辦理「擠痘痘玩具」商品檢驗管理,請轉知所主管學校,並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宣導相關事項,以提升自我防護知能,請查照。 |
訊息分類 |
一般公告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12-26 00:00~2025-05-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26 07:50:17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50787函辦理。 |
二、 |
近期媒體關切針筒玩具(即擠痘痘玩具)之安全性,爰經標局就該商品檢驗相關規定,說明如下:(一)旨揭商品係矽膠材質玩偶及附有針頭(筒)之成套商品,屬經標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二)依國家標准CNS 4797-3「玩具安全-第3部:機械性及物理性」第4.7節規定,該商品依第5.9節(尖端試驗)測試時,不得含有危害尖端。如附有針頭(筒)者,即不符合前述規定,不得於市場銷售。 |
三、 |
為落實旨揭商品進入市場管理,經標局業將前揭規定函請相關單位知悉,上市前應確保商品不得含有可注射人體之針頭(筒)或另以配件形式搭配玩偶銷售,違反者將依商品檢驗法論處;並請向學生加強宣導,不得朝人體使用。 |
四、 |
請學校持續運用各種集會、課程及舉辦親師座談等多元管道方式,加強上開安全教育相關宣導事宜,共同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確保校園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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