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臺中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學務工作業務報告(113_08_21).pdf 為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校應落實三級預防輔導策略:一級預防,以「教育宣導」為本,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二級預防,以「清查篩檢」為本,進行高關懷群篩檢工作;三級預防,以「春暉輔導」為本,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 (一) 落實學校教育宣導: 1. 充實學校教師及學生家長藥物濫用防制知能 (1) 鼓勵教師參加各項防制藥物濫用研習課程,以提升藥物濫用防制知能。 (2) 請學校每學年度辦理1場次「加強教育人員反毒知能」宣教,以增進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相關知能,提昇防制成效。 (3) 請學校利用班親會或其他集會時間辦理「加強家長反毒知能」宣講活動,以增進學生家長藥物濫用防制相關知能,提昇防制成效。 (4) 新興毒品包裝日益新潮,易造成學子混淆而誤食;目前已發予各校擬真毒品,請於宣導時多加利用,加深學生印象。 (5) 依據行政院109年12月31日核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 (第2期)指示,小學(高年級)以上至高中職以下所有班級每年至少接受1次入班反毒宣導教育為目標,宣導人員以本市核定完成培訓之校園防毒守門員為主,學校教師、反毒宣講專業人員為輔。 2. 加強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教育 (1) 學校應於生活領域或綜合活動中適當單元實施反毒認知教學。 (2) 學校每學期至少辦理1場次「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講」宣教活動,教導學生認識藥物濫用的危害及拒絕誘惑的知能與技巧,培養學生正確思考、自主性拒絕毒品誘惑之能力。 (3) 為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請學校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為主題,結合民間團體、社區資源等,每月妥適安排適當時機與場合(如朝會、週會、社團活動、融入課程或結合學校辦理各項活動等時機),辦理動、靜態宣教活動,以強化學生相關知能。 (4) 請學校配合每年6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反毒宣導月」,規劃辦理大型學生動、靜態才藝競賽宣導活動,以強化師生相關知能。 (5) 各校寒、暑假或連續假日前寄發學生家長聯繫函,內容應包含「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項宣導內容,並勤與家長聯繫,落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教工作。 3. 強化家庭反毒知能 (1) 透過家長團體及志工力量,擴大第一線師資來源多元性,推動體驗式反毒教材,強化學校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之成效。 (2) 強化家庭反毒知能,提升學童與家庭維持正向連結與關係。 (3) 為落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推動「結合學校及家長會反毒宣導」工作,共同建立溫馨和諧之家庭及無毒友善校園。 (4) 培訓種子家長以擔任國中、國小反毒家長志工為主,以各校家長會成員及有熱忱的家長為主要召訓的對象,另家長團體協助推廣,鼓勵家長參與,成為各校防毒守門員。 (二) 落實特定人員清查篩檢作業 1. 尿篩對象:依據行政院107年8月24日修正「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第3條第1款附表,共分為5大類: (1) 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各級學校學生(含自動請求治療者)。 (2) 各級學校休學、中輟或中途離校後申請復學之學生,有事實足認有施用毒品嫌疑者。 (3) 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 (4) 前三款以外之未成年學生,各級學校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檢驗,並取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者。 (5) 各級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人員。 2. 執行方式:依據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執行「特定人員尿液篩檢作業」具體作法,由各級學校每月以簽呈將特定人員名冊呈核校長批示 並 至 藥 物 濫 用 學 生 個 案 輔 導 追 蹤 管 理 系 統 (https://newsnc.moe.edu.tw/)進行系統填報,每月進行1次尿液篩檢,本局每月以不定期方式派遣人員到校查驗執行情形,並視狀況針對特定人員採隨機抽選篩檢,以落實本市特定人員尿液篩檢成效。具體作法如下: (1) 各級學校: 甲、 辦理時間: (甲) 每月實施1次,採不定期臨機抽驗方式(可配合每學期開學、連續假期及長假後實施)。 (乙) 發現學生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有精神或行為異常,經觀察或以其他方式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者,得隨時採驗。 乙、 實施作法: (甲) 由各校學務人員或指派專人負責,依學校特定人員名冊實施尿液篩檢。 (乙) 尿液篩檢執行情形及結果,請學校向本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之所屬分會學校回報,由各分會學校彙整後填報。 (2) 本局: 甲、 辦理時間:每月不定期到各級學校實施抽選篩檢。 乙、 實施作法: (甲) 由本局編組人員至各校查驗學校特定人員當月尿液篩檢執行情形。 (乙) 查驗時依學校特定人員名冊,按比例隨機抽選人員後,由學校負責人員實施尿液篩檢。 (丙) 編組人員與學校負責人員一同查驗尿篩結果,結果為陽性,依規定將尿液裝瓶封籤後,由編組人員攜回後送檢驗公司;結果為陰性,紀錄備查。 (丁) 本局隨機抽驗次數,不累計各校當月檢驗次數。 (3) 指定尿篩:甲、 時機:每年實施二次,依教育部期程,每年4、9月實施。 乙、 篩檢方式:由教育部分配各縣市送驗數,本局辦理指定尿篩協調會,召集各校藥物濫用承辦人,說明尿篩實施方式,學校針對特定人員以不通知且直接抽驗方式採集尿液,再由本局送檢驗公司進行生技檢驗。 (三) 落實「春暉小組」輔導機制 1. 加強春暉輔導:各級學校成立「春暉小組」輔導藥物濫用學生,並通報校安中心列管。 2. 強化學生輔導諮商網絡:個案經自我坦承、學校發現或遭警查獲藥物濫用情形,本局將派遣臨床心理師及春暉志工前往協助輔導,另學校須於春暉小組成案會議時,告知家長有關衛生局「醫起護少計畫」及填具資訊轉介單,後續由衛生局承辦人員以電訪方式向家長說明該計畫內容與預期成效,以提升個案參加意願及春暉小組輔導成效。 3. 強化寒暑假春暉個案輔導作為 春暉個案輔導三個月期程,適逢寒暑假時,各校應於期間賡續實施輔導,另本局派遣之心理師與春暉志工假期期間,仍會到校協助輔導。 4. 落實轉銜機制 各校輔導個案期間,如遇轉換環境(轉學、升學等),務請校內輔導室善用轉銜系統通知新校,俾利接續輔導,杜絕藥物濫用情事再次發生。 5. 各校如有自行清查之春暉個案,應依教育部110年10月20日臺教學(五)字第1100135395A 號令修正「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要點」,將相關情資以密件送交教育局,以利檢警向上溯源。
臺中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學務工作業務報告(113_08_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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