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立后里國民中學學生生活準則(校務會議通過)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8-31 00:00~2027-08-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11 16:59:24
訊息內容

臺中市立后里國民中學學生生活準則

 94年11月14日學生生活輔導委員會議通過;103年6月30日學生生活輔導委員會議第一次修正通過

 111年6月30日校務會議第二次修正通過

一、作息時間:

上學:早上七時卅分前到校。

午餐:中午十二時至十二時四十五分整,於教室內用餐。

放學:下午四時五十分(四點離校同學請依規定向學務處申請)。

二、請假手續:

  • 每位學生均有一份請假卡,存放於導師處,請假時,向班導師領取請假卡,填寫請假日期、時間、假別及時數統計,經家長及導師核章後,轉送學務處辦理。(若於上課時間臨時請假需經導師連絡家長到校辦妥請假手續始可離校)
  • 公假、事假須事先請假;病假、喪假則可事後補請假且須於到校後三天內完成手續;三天(含)以上病假需附就醫證明。
  • 未完成請假手續者,以曠課論。
  • 學生請假或外出一律從正門進出且須持請假卡或學生傷病通知單(須有導師或當節任課老師及學務處師長核章)經警衛人員查核後方可放行,未辦妥請假或外出手續,擅自離校,依校規從重處罰。

     (五)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符合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三、早餐及午餐:

  • 早餐由學生自理,午餐由學校統一代辦或家長親自送達,學務處可提供蒸飯。
  • 本校學生自備飲用水或杯子,各辦公室或走廊邊皆有開水供應。
  • 家長送飯盒,請由正門進出,禁止學生自行外購便當,違者依校規處分。
  • 本校全面實施自備餐具並嚴格規定於教室內用餐,且隨時保持整潔。

四、門禁管理:

  • 校門於每日上、放學時間開啟外,餘均上鎖管理。
  • 來賓、家長來訪,請與警衛室連絡並辦理會客登記,嚴禁校外人士擅入校園,擾亂學生學習。

五、服裝儀容:

(一)服裝:

  1. 平日上課一律著夏(冬)季校服(包含體育服),且配件整齊(學號、班別)。
  2. 上體育課時,可視狀況著便服,但一下課返回教室立即換回校服。
  3. 為維護校園安全,學生在校上課時間依規定穿著校服,並開放學生於天冷時在校服內外加穿保暖衣物。
  4. 鞋子以運動鞋,襪子以棉質短襪為原則,若有傷勢無法穿著鞋子情形,請會知導師火學務處辦理。

 

(二)頭髮:

1.不宜燙髮、染髮、抹油及噴擦髮膠,且應定期整理。

2.髮型以整潔易梳(直髮)為原則。

(三)書包:書包隨時保持原樣,隨時保持清潔。

  • 交通安全:
    • 禁止騎乘機車(電動自行車)上、下學或單車雙載,違者依校規懲處。
    • 本校備有腳踏車棚,腳踏車在校園騎乘需放慢速度及注意安全。

      (三)  腳踏車一律停放在本校車棚。

      (四)  腳踏車禁止加裝有違安全之物件如火箭筒等。

      (五)  騎乘腳踏車需戴安全帽並嚴禁併排,違者依校規論處。

      (六)  搭乘公車,車上勿喧嘩,並特別注意上下車安全。

 七、校內外生活:

  • 請勿攜帶:刀子、打火機、香菸、電子菸、酒、檳榔、麻將、不良書刊、口香糖、視聽娛樂器材及任何經校方認定之違禁品等。(手機經家長向學務處生教組申請許可方可攜帶,但放學之後才可開機。)
  • 為維護學生健康,上課期間嚴禁私自外購物品或飲料(教職員工訂購贈送學生請依規定向學務處提出申請)。
  • 同學之間紛爭請循正常管道尋求老師協助處理,嚴禁私自找第三者介入處理。
  • 嚴禁邊走邊吃,亂丟廢棄物。
  • 禁止進入未滿十八歲青少年出入之場所,如電玩店、撞球間等。
  • 不得從事或涉及吸菸、吸毒、嚼檳榔、打架、偷竊、賭博等有違身心健康或違反法令等行為。
  • 從事休閒活動、隨時注意安全,不到危險區域。

八、家庭聯絡:

  • 每位學生均須留註家庭地址及聯絡電話,存放於導師和學務處。
  • 本校聯絡電話:(04)25562409#120-123學務處

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告內容進行適時調整,請隨時查閱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