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立后里國民中學學生榮譽制度「榮譽卡」使用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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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一般公告 |
| 公告單位 | 學務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4-08-20 00:00~2027-08-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11 16:59:54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立后里國民中學學生榮譽制度「榮譽卡」使用實施辦法
壹、宗 旨: 一、培養學生高尚人格及正確的人生觀。 二、啟發學生自動自發努力為善遵守校規聽從師長訓誨,做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 三、培養學生自愛自治精神及高度的榮譽感。 貳、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叁、實施方針: 一、以個人榮譽卡片紀錄為日常生活考評之重要依據。 二、以各項團體競賽激發學生競爭心與團結合作精神。 肆、實施步驟: 一、灌輸學生榮譽觀念啟發學生榮譽心。 二、領用榮譽卡片。 三、統計榮譽卡優缺點數,依表現給予相關獎懲。 伍、學生行為考核辦法: 一、獎懲標準:依據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學生獎懲輔導實施要點及本校學生生活準則及校 內各項規定實施之。 二、榮譽卡片之使用及紀錄法: (一)形式:1.正面為優點欄,綠色印刷。(如樣張) 2.背面為缺點欄,橘紅色印刷。 (二)使用: 1.每學年開始學生每人領用一張,填妥年班、姓名、學號、座號、父母姓名、連絡電話。 2.本卡須妥善保管維持完整,不得無故毀損或遺失,否則予以記警告處分,並以書 面 通知家長。遺失申請補發,原有優點不予承認,並記缺點三次。 3.若因連續使用致卡片紀錄欄模糊,得將該舊有卡片繳回憑以換補。 4.若欄位已不足紀錄可以申請換補。 5.本卡存放各班導師處,本校教職員發現學生優劣行為時,隨時取用紀錄,並口頭通 知該生。 6.為使家長明瞭其子女在校行為表現,規定每月底應送請家長查閱並蓋章,次月三日 前送導師檢查,未按規定請家長查閱簽章者,每延遲一日記缺點一次,每月至多以 連記三次為限。 7.本卡各欄紀錄學生不得塗改。 8.榮譽卡之分發、收回、及優缺點統計、換算作業由各班副輔導股長負責辦理。 9.榮譽卡之優缺點紀錄,應作為導師辦理學生期末獎懲之依據。 (三)紀錄方法: 1.本卡計分優點欄、缺點欄兩面,若學生禮節表現特優(如自動扶助老人、車上讓座、 對師長有禮)可以酌記優點,登記於優點欄(正面綠色者)並註明月\日再蓋姓名章於 其上;反之若遇學生言行粗魯或禮節欠周則於反面缺點欄(橘紅色)酌記缺點,記法 同上。教職員姓名章由學校統一製發。 2.學生自行要求師長記優點或「討價還價」者不予計優點,並應適時糾正觀念。 3.優點之記錄請勿浮濫,一樁優良行為記一次優點,如係重大或傑出之事蹟或劣行應 向學務處建議記功或記過處分。 (四)優缺點統計換算學生獎懲事宜: 1.期末統計時優缺點折計獎懲,二十次優點折計嘉獎一次,十次缺點折計警告一次。 (優、缺點可互相折抵,2優點抵1缺點) 2.期末榮譽卡折記獎懲完畢後,新增之優缺點併入下學期登錄。 陸、本校教職員工均有考核學生之行為表現,並協力貫徹實施學生榮譽卡制度之權力及義務。 柒、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