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生育補助規定,公教人員配偶分娩或早產時,如其領取各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加計差額補助合計金額(按,新臺幣10萬元)較公教人員本人2個月薪俸額為低時, 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6-04-07 10:10~2026-04-17 10:10 更新時間: 2026-04-07 10:32:07
訊息內容

有關「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生育補助規定,公教人員配偶分娩或早產時,如其領取各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加計差額補助合計金額(按,新臺幣10萬元)較公教人員本人2個月薪俸額為低時, 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