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臺中市自115學年度起取消辦理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符合學術性向報名資格得報名本市國中資優鑑定。
二、修訂「各類觀察推薦表」,刪除教師觀察推薦表,且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表改成系統檢視,不再請家長列印紙本繳交。
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