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序
項目
內容
一
收件時間
即日起~11/19(三)
二
資 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3.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次之。
三
應繳文件
1.申請書 2.領據 3.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4.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5.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7.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
8.繳費收據正本(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1)上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4年1月至6月。
(2)下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4年7月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