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銓敘部函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於訓練期滿後倘有未請畢相關假別之日數,所餘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5-01-06 00:00
~
2025-01-2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6 08:30:15
訊息內容
部法二字第11357784191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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