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關於各機關遴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如有服務於行政機關致註銷原領有之執業執照者,其執業執照被註銷後,於行政機關之服務年資,得否併計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年資,請於遴選前先洽各該專業法規主管機關認定。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4-11-14 00:00~2024-11-28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14 15:14:19
訊息內容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1月8日部特二字第1135762796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