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關於各機關遴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如有服務於行政機關致註銷原領有之執業執照者,其執業執照被註銷後,於行政機關之服務年資,得否併計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年資,請於遴選前先洽各該專業法規主管機關認定。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4-1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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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14 15:14:19
訊息內容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1月8日部特二字第11357627961號函辦理。
部特二字第11357627961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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